海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19年-2021年管材驳运车辆租用项目
询 价 单
报价单位(公章): 单位: 元
序号 | 名称 | 管材 规格 | 三公里以内单支运费最高限价(元) | 超过三公里每公里运费最高限价(元/KM) | 三公里以内单支运费投标报价(元) | 超过三公里每公里运费投标报价(元/KM) | 包车费最高限价 | 包车费投标报价 | 25吨吊车台班费最高限价 | 25吨吊车台班费报价(元/台班) | 备注 |
询价单具体详见附件三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2019年 月 日
备注: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明、驾驶人驾驶证和身份证、吊装作业证、投标人身份证、车辆保险;
2.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提交资格要求全部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诚信承诺函原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交至海门市城市发展集团三楼会议室,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上述材料均需随带原件备查。投标时还另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询价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及投标保证金。
3.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工本费300元。提交投标文件后,该费用不予退还。请投标单位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8 月 9 日 14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门市城市发展集团三楼会议室(海门市张謇大道897号嘉陵江商务大厦)。
5.投标单位在(海门市城市发展集团http//cfjt.haimen.gov.cn/、海门市自来水公司(http://www.hmwater.com.cn/)“通知公告”栏)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送至海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将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将在(海门市城市发展集团http//cfjt.haimen.gov.cn/、海门市自来水公司(http://www.hmwater.com.cn/)“通知公告”栏)中发布,发布的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6.车辆驳运管材是在海门市市域范围内所施工的所有工程的管材驳运。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所有影响报价之因素,否则由此引起的误投、错投风险及相应的损失须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8、评标办法:以有效报价中的汇总价金额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汇总金额=各规格三公里以内单支运费合价+超过三公里每公里运费+包车费+台班费),如报价相同,由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9.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现金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保证金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未中标的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确保能有效履行合同,如不执行招标人调机任务的,每次扣2000元。
10.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材料;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5)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11.本项目报价单价包含机械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管理费、市场风险、税金、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投标单位投标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12. 服务时间:按招标人每次作业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完成招标人要求的作业内容,如不能按时到达,将作经济处罚。结算时按现场施工人员的签证单按实结算。
13.售后服务:施工作业期间内机械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负责维修或更换,且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作业,中标人对其承包任务范围内的安全负全责。如中标人不能按工程进度完成施工任务,招标人有权按施工标段和工程进度,合理安排和增加施工队伍,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14.付款方式:吊车驳运费按季度结算,工程完工后凭现场施工人员的签证单开票结账,结算时中标人需提供正式发票,并附原始签证单和完税证明。
15. 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在海门市城市发展集团(http//cfjt.haimen.gov.cn/)、海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http://www.hmwater.com.cn/)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由海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向中标方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单位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招标人:海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13-82190798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3-82211906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海门市城市发展集团(http//cfjt.haimen.gov.cn/、海门市自来水公司(http://www.hmwater.com.cn/)“通知公告”栏)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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